據新華社電 近日,河北邱縣梁二莊鎮龔堡村發生了一起鄉村幹部違規擅自向村民收取社會撫養費(當地俗稱“超生罰款”),次日被收費村民喝下劇毒農藥身亡的事件。記者調查獲悉,目前涉事的村支部書記被開除黨籍,其他2名村幹部和2名鄉鎮幹部也受到黨紀處分。
  村民賣糧交罰款後自殺
  據調查,龔堡村村民艾廣棟與妻子謝玉鳳共生育4女1男5個孩子,其中最小的兒子今年4歲。
  邱縣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邱縣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按程序來征收社會撫養費。而近期在縣裡沒有安排的情況下,龔堡村村支部書記艾連坤、村委會主任郝廣軍和村會計杜雲傑等3名村幹部,找到艾廣棟家,以征收社會撫養費為藉口,要求其繳費。艾廣棟說沒錢繳納,後經雙方商量後,12月3日下午,艾連坤聯繫買家,與艾廣棟一起將其家裡的玉米賣掉,獲價款6220元,由艾廣棟交給了艾連坤。12月4日早晨,艾廣棟找到村支書艾連坤家,隨後艾廣棟被髮現已喝下了劇毒農藥,送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艾廣棟去世後,邱縣成立調查組,對事件進行調查。邱縣公安局副局長郭建林介紹,經公安機關調查後初步認定,艾廣棟系服用農藥甲拌磷自殺身亡,公安部門對農藥來源正在做進一步調查。
  村幹部無權收“超生費”
  這起因征收社會撫養費引發的悲劇事件令人深思。據邱縣計生局副局長武海慶介紹,對超生家庭,只有縣計生局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具有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資格,且應遵循嚴格程序:先由縣計生局根據舉報或篩查情況立案,然後由執法人員調查核實,作出書面征收決定,再由執法人員依法征收。
  武海慶說,按照規定,任何村幹部和鄉鎮政府幹部,都不允許私自違規向村民征收“超生費”,執法人員未經縣計生局領導批准也不得私自征收。向超生家庭收費時,執法人員還應開具全省統一印製的正式票據,不開具票據村民就有權拒絕繳納。根據河北省有關規定,若按照謝玉鳳夫婦收入計算,其超生3胎累計至少應征收10萬元以上。但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者,可暫緩繳納或分期繳納。
  給予死者家庭經濟補償
  邱縣紀委負責案件審理工作的幹部韓希峰說,針對這起村幹部違規收費引發的事件,邱縣紀委常委會根據有關規定研究決定,給予龔堡村黨支部原書記艾連坤開除黨籍處分;給予村委會主任郝廣軍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建議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村會計杜雲傑系非黨員,邱縣紀檢委建議梁二莊鎮政府免去其村會計職務。事發當天,前去找艾連坤辦理公務的梁二莊鎮包村幹部楊學友,因未及時制止村幹部違規行為,被處留黨察看一年;梁二莊鎮包片幹部何孝峰因對事件發生疏於監管、工作失察,被處黨內警告處分。
  另據瞭解,在村委會幫助下,艾廣棟屍體已於12月8日下午安葬。針對謝玉鳳和4個子女生活存在困難等實際情況,邱縣、梁二莊鎮有關部門計劃根據艾廣棟家屬的申請和實際困難,幫助艾家改造危房、享受低保、照顧子女上學、給予經濟補償等,解決其實際困難。  (原標題:超生村民服農藥自殺 擅自收費幹部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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